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组织部管理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
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
中央组织部管理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工委,茂名石化公司、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组织部,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组织部管理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11〕8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请各地各单位按要求将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务必在今天内将《通知》挂到大组工网上进行公示,且在公示的7天内确保《通知》置顶在网页头条,以备中组部检查。公示后请认真收集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于11月5日前将汇总的意见建议和《2010年度中管党费公示有关情况统计表》报我部组织一科。
二、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结合实际,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代本级党委管理的2011年前三季度党费收支情况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同时参考《2010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式样将收支情况报送我部组织一科。
联系人:宁冠 联系电话:2910006
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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