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组织系统开展“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9-07-06来源: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茂名市委组织部关于在组织系统开展“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组织系统开展“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茂名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治部,对照“三严三实”和“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公道正派,坚持思想教育、党性分析、立规执纪、整改落实相结合,着力解决不严、不实、不公、不正的问题,坚决反对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指点承诺、公恩私报的行为,促进组工干部带头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努力在强党性改作风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实效,在树正气行公道上见实效,在炼本领干实事上见实效。
教育实践活动是组织系统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载体,是组织系统带头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有力举措,是组织系统带头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现实需要,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衔接,融入组织部门经常性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各项任务穿插进行。
教育实践活动从2015年2月开始,参加范围为全市全体组工干部,包括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各镇(街道)党委、市直(双重管理)单位的组织人事干部。重点抓好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镇(街道)党委组织委员及市直(双重管理)单位组织人事(政工)股(科)长。
二、任务措施
(一)强化学习教育。坚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理论武装,以坚持公道正派为核心强化党性教育,以弘扬“安专迷”精神为导向提高业务能力。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1. 开展全员学习培训。①坚持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坚持每周集中半天时间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修心养性、完善人格。②开展主题讨论交流。组织人事干部围绕“‘四风’问题怎么破、自身建设怎么抓”主题,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思想交流,撰写心得体会文章。③在高州组工网开设“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专题专栏,及时交流信息、反馈意见和建议、分享学习资料和心得体会。④动员全市组织人事干部订阅“共产党员微信”,及时了解党内权威信息、创新视点、先进典型。⑤开展组工干部全员培训。举办组工干部轮训班和借助“流动党校”平台,对全市组工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做到培训全覆盖。
2. 认真研读原著。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读书活动。坚持每天读一小时书,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习近平关于“三严三实”重要论述摘编》等著作,不定期组织学习交流。
3. 组织开展专题辅导。①举办专题研讨会。围绕深化学习教育,举办“适应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如何做好新时期党建工作”的专题讨论会。②借助党校、远教等培训平台,不定期集中组织收听收看专题报告,不断扩大组工干部的知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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