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母同住可减税”是个好主意
2015-12-30来源: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临近,8日,《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民政局官网上征集意见。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中提出,“将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适度增加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的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实现赡养费用的税前扣除。(12月9日《羊城晚报》)
既然是一个城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涉及到的内容必然有很多,其中不乏让人眼前一亮的条款。比如深圳将积极探索老年人的财产养老新模式,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采用住房养老模式的老人有条件地免征房产税。比如还将对以养老为目的转让住房有条件地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这都可以看做是在养老模式上的一种以人为本,将对老年人以财产养老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不过其中最为引发公众关注的,还是这样一个条款,那就是“将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适度增加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的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实现赡养费用的税前扣除”。这句话的意思用一句更加通俗易懂的话表达出来就是:与父母同住的上班族,可以享受工资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可以少缴税。
政府如此规定的目的很明显,那就是鼓励子女与父母同住,相应地就可以对父母在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上承担更大的责任,让父母的晚年生活得到更多更大的保障。而一旦子女选择与父母同住,政府就通过“减税”的方式给予子女一定的“赡养补贴”,这样也可以减轻子女在对父母进行物质赡养时的经济负担。在我看来,政府作出这样的规定,看上去很另类,但实际上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现在很多年轻人不愿意与父母同住,单身的嫌和父母住在一起没有自由,不愿意忍受父母的唠叨,所以宁愿自己搬出去租房子住。而结婚的则是担心婆媳关系、家庭矛盾等原因,也宁愿自立门户。但是这样一来,年轻人倒是轻松自在了,可日渐年迈的父母,却陷入无人照顾的境地。物质方面的赡养还好说,毕竟子女给钱给物就行了,但是精神方面的赡养,就很难得到保障。而当子女和父母住在一起,不但可以随时给父母的日常起居生活提供帮助,而且还可以给父母精神、情感上带来莫大的慰藉。
尽管这一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在细节上继续完善,让其更周全,更具现实可操作性,但是作为一项引导和鼓励性政策,它既启发了年轻人对父母老人的关爱与孝心,同时也让老人能够得到更多的呵护与照顾。尤其是在居家养老仍旧是当前社会主流养老模式的前提下,这一政策的现实意义就更加明显。
既然是一个城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涉及到的内容必然有很多,其中不乏让人眼前一亮的条款。比如深圳将积极探索老年人的财产养老新模式,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采用住房养老模式的老人有条件地免征房产税。比如还将对以养老为目的转让住房有条件地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这都可以看做是在养老模式上的一种以人为本,将对老年人以财产养老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不过其中最为引发公众关注的,还是这样一个条款,那就是“将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适度增加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的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实现赡养费用的税前扣除”。这句话的意思用一句更加通俗易懂的话表达出来就是:与父母同住的上班族,可以享受工资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可以少缴税。
政府如此规定的目的很明显,那就是鼓励子女与父母同住,相应地就可以对父母在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上承担更大的责任,让父母的晚年生活得到更多更大的保障。而一旦子女选择与父母同住,政府就通过“减税”的方式给予子女一定的“赡养补贴”,这样也可以减轻子女在对父母进行物质赡养时的经济负担。在我看来,政府作出这样的规定,看上去很另类,但实际上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现在很多年轻人不愿意与父母同住,单身的嫌和父母住在一起没有自由,不愿意忍受父母的唠叨,所以宁愿自己搬出去租房子住。而结婚的则是担心婆媳关系、家庭矛盾等原因,也宁愿自立门户。但是这样一来,年轻人倒是轻松自在了,可日渐年迈的父母,却陷入无人照顾的境地。物质方面的赡养还好说,毕竟子女给钱给物就行了,但是精神方面的赡养,就很难得到保障。而当子女和父母住在一起,不但可以随时给父母的日常起居生活提供帮助,而且还可以给父母精神、情感上带来莫大的慰藉。
尽管这一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在细节上继续完善,让其更周全,更具现实可操作性,但是作为一项引导和鼓励性政策,它既启发了年轻人对父母老人的关爱与孝心,同时也让老人能够得到更多的呵护与照顾。尤其是在居家养老仍旧是当前社会主流养老模式的前提下,这一政策的现实意义就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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