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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地方政府网站“动起来”“活起来” 电商应保护“剁手党”的信息安全

突击征社会抚养费释放“执法恶意”

    目前,全面两孩政策正加紧制定。14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审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根据读者反映,山东某些城市突击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为比较突出,不少还在怀孕的妇女就被要求先缴纳社会抚养费。(12月16日第一财经网)
    全面二孩是国家人口政策战略,也是深得民心之举,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目前全面二孩政策正在酝酿和加紧制定之中,并会以最快的速度按程序出台。在此期间,一些大龄夫妻提前计划,既是响应国家政策,也情有可原。但是,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仍在严格查环查孕,对怀二孩的公职人员施加压力,或者对怀孕的妇女进行处罚,要求其缴纳社会抚养费,是不和谐的音符,不得人心,也拷问执政理念。

    首先,这种工作或执法方式与大的政策形势相悖,相关责任人应该受到道义谴责。其次,这暴露了少数地方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心存“执法恶意”,以使用手里的“暴力”工具为荣,把执法公器当成私人“武器”炫耀,向百姓秀“肌肉”,以此威慑和吓唬无辜的百姓,希望百姓做“顺民”。再者,暴露与民争利心态。社会抚养费一直是笔糊涂账,坊间一直质疑“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至今没有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答案。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计生部门对怀二孩的妇女征收社会抚养费,就不怕舆论质疑计生部门想“捞最后一把”吗?

    虽然全面二孩政策的靴子还没落地,但是,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曾于11月初公开表示,目前相关工作进展很快,现在开始怀孕应该不算违反政策,只要二孩是在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出生,就是符合政策的。以此而论,居民现在怀上二孩是否违反政策,关键看孩子出生的时间早于政策出台还是晚于政策出台,也就是说,在政策落地之前,计生部门不该对怀孕妇女征收社会抚养费。可是有的地方却在突击征收,这不是一种带有“恶意”的执法行为又是什么呢?往深处说,就是有少数人总是喜欢装腔作势吼老百姓,有意压制民众的权利,所以,只要有“擦边球”可打,从不放过任何机会。

    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超前”执法行为,是不当执法行为,应该被叫停,否则,既违背社会大义,伤害民心,又损害执法形象和公信力,危害不可小视。 
[ 编辑: 高凉网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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