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市管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 关于印发《高州市“两新”党组织建设“三化”精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于 竞 争 性 选 拔 市 公 安 局 中 层 领 导 干 部 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我市实际出发,经市委同意,决定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选拔市公安局中层领导干部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选拔领导干部,促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为建设幸福高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选拔职位



1、高州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所长3个:分界、镇江、玉湖。



2、高州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教导员2个:根子、谢鸡。



三、选拔范围 



高州市公安局(含基层所队民警)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职民警。



四、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广东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粤公通字[2006]349号)的要求,身体健康。



2、现任正股级3年以上的中共党员干部;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长正职任职资格;



5、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执法一网考核相关规定;



6、年龄45周岁以下。



年龄、任职年限等时间计算以20121231日为线。如年龄45周岁以下,指含45周岁,即196811日后出生;任正股级满3年以上,指20091231日前任正股级;其它时间计算依次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



1、现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4、近3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提拔情形的。



五、选拔程序及方法



    ()公布方案。在全市公安机关公布选拔方案,市公安局召开大会动员。同时在高州组工网上公布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及选拔程序。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本次选拔职位,分为派出所所长和派出所教导员2个职位。符合条件人员到市公安局政工室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类别,报名时须提交《高州市竞争性选拔市管干部报名表》(可从高州组工网:http://www.gzszg.gov.cn下载样表)一式2份,大一寸蓝底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任职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截止报名后,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名册及其《高州市竞争性选拔市管干部报名表》原件和电子文档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股复审。



选拔职位数,按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确定竞争性选拔职位数。



   (三)一述一推一测评



市委组织部到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干部大会,将符合条件报名人员的《高州市竞争性选拔市管干部名册》印发与会同志后,进行“一述一推一测评”。



1、一述



符合条件报名人员封闭、抽签确定自我推介发言顺序,并按顺序到会场发言。每人限时5分钟。自我推介发言结束的人员留在会场参加会议。



2、一推



报名人员自我推介发言结束后,与会人员按开考职位数12的比例填写该职位民主推荐票,有关得票情况、初步人选名单当场公布。



3、一测评



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综合管理机构(政工、监督、法制、保障室)全体民警,其他执法勤务机构所长、中队长以上中层领导测评会,初步人选回答主评委提出的问题,每人限时5分钟。在初步人选全部回答问题结束后,与会人员根据人选现场表现和选拔职位的素质要求,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对应100分、80分、60分、40分四个分值)对初步人选进行评价。对每位人选的评价只能选择一个档次(多选的按废票计,不选的按“一般”档次计分)。



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参加会议人员的测评票分别投票,分别计分。测评的成绩总分按百分制计分,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测评得分占总分40%,其他人员的测评得分占总分60%



测评计分办法是:初步人选测评得分=(得优秀票数×100+得良好票数×80+得一般票数×60+得差票数×40)÷有效测评票总票数。



六、确定考察对象



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原则上依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按开考职位数11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按规定的程序,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测评、考察。



八、任职



市公安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德才表现和人岗相适原则,研究提出人选拟任职务,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委任制任职人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由市公安局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九、纪律要求



(一)严禁拉票行为。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干部不得为自己拉票,不得为他人拉票,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竞职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以及干部推荐、考察的有关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不省略、不颠倒,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三)严把监督关。邀请市纪委、监察局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合法。



十、时间安排



公开选拔选工作从20131月中旬开始,至1月底基本完成。



报名时间:2013116日至118日。



其余各个程序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6663080



受理监督举报电话:6692959



 



附:高州市竞争性选拔市管干部报名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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