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聚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修订
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此次条例为什么修改?修改了哪些内容?将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什么作用?
突出政治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党纪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上次修订是2015年,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15年党中央对原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被称为一次“体系性重构式”的修订。那次修订,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要求进行梳理整合,修订为“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同时,根据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实现纪法分开。
上次条例修订后,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的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通过了新修订的党章。这些都对纪律建设与时俱进提出了迫切要求。
党的十九大后再次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将十九大新党章细化具体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党内法规衔接、增强制度合力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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