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选任干部忠诚关

严把选人用人关口

党的十九大着眼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选人用人明确了基本原则、提供了根本遵循。组织部门必须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口,以严的标准、严的制度、严的作风、严的纪律,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贯彻“20字”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大力选拔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始终站稳党的立场和群众立场、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持品行为本,注重从公德、私德两方面评价干部,把信念坚定、品行高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出来;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将推动发展、促进改革、改善民生等内容纳入用人重要指标,真正选拔出作风过硬、善打硬仗、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干部。



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口。认真落实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把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征求意见关、讨论决定关和社会监督关,坚持干部考察纪实、任职资格审查、无记名票决、试用期等制度,健全完善干部提任考察、试用期满考察、调研式考察和年度考核操作规程,着力抓好日常、动议、任前和任后“四轮体检”机制精准落地,该有的程序一个都不能少,该走的环节一条都不能漏,确保选人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选任程序严格不降格、严谨不掉链。



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坚持将功夫下在日常、把精力落在平常,着力加强经常性、常态化管理,在干部履新期、闪光期、调整期,有针对性地及时约谈,常紧螺丝、常敲警钟。对干部身上蛛丝马迹的小问题和习以为常的小毛病,及时提醒、尽早纠正,坚决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问题。要充分运用巡视、巡察、审计、“一报告两评议”、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访举报受理等方式,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特别要突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和亲属圈、朋友圈等方面情况的调查了解,使干部逐渐养成在“聚光灯”“放大镜”下工作和生活的良好习惯。(来源:2018年1月17日 中国组织人事报 第六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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