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候任村(社区)干部”招考84人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强化村级干部后备队伍建设,我市决定开展2020年“候任村(社区)干部”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愿意为村(社区)群众服务。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至2002年6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考社区“候任干部”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六)报考人员户籍须在所报考的村(社区);非户籍报考人员须在该村(社区)居住一年以上,并经过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方可报考。
(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由镇(街道)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
(三)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四)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
(五)被判处刑罚的。
(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七)报考人员与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八)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九)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十)有其他不宜担任“候任村(社区)干部”的情形的。
二、报考程序
(一)选聘职位
选聘职位及招考人数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2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为报考职位所在镇(街道)组织办办公室或所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具体报名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附件3。
4.报名材料
(1)填写《信宜市“候任村(社区)干部”报名表》(本公告附件2)1份;
(2)个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其中1张张贴在报名表,另1张张贴在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需要提供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经审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核
由各镇(街道)负责,如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由各镇(街道)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7月24日8:30-17:30
各镇(街道)将对报名人员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本次报考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电话通知其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收到通知后,参加考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前往各选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如本人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和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含笔试、计算机基础能力测试和面试,主要是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一)笔试
1.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时间:2020年7月25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
3.地点:报考职位所在镇(街道)辖区内中学(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二)计算机基础能力测试
1.内容:计算机基础技能运用
2.时间:2020年7月25日上午10时40分至12时
3.地点:报考职位所在镇(街道)辖区内中学(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三)面试
1.内容:结构化面试
2.时间:2020年7月25日下午2时开始
3.地点:报考职位所在镇(街道)辖区内中学(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30%,计算机基础能力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40%,笔试、计算机基础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四、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各镇(街道)根据考察情况,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开展体检工作。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各镇(街道)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选聘人员,须在所报考的村(社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选聘为“候任村(社区)干部”。
六、办理聘用手续
“候任村(社区)干部”选聘后,试用期为3个月,经试用合格后,镇(街道)与“候任村(社区)干部”正式签定聘用合同。
附件1 选聘职位计划表
附件2 报名表
附件3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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