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失联人员全部遇难 中央撤销对房屋所有权过时限制鼓励开发商降房

云南巧家投毒案再审宣判17岁女子服刑13年后无罪

    “当庭释放钱仁风。”12月21日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再审案件进行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风无罪。

    2002年2月22日,云南巧家“星蕊宝宝园”发生一起投毒案件,一名2岁的幼儿因摄入毒鼠强抢救无效死亡。据云南当地媒体报道,在当年的刑事判决书上法院认定,2002年2月22日吃过午饭后,钱仁风在“星蕊宝宝园”厨房的部分食品内投放毒鼠强,并拿给园内的幼儿食用,导致幼儿中毒身亡,并造成其他两名幼儿住院治疗。

    因当时未满18周岁,钱仁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钱仁风不服判决结果,她的代理律师以“事实证据不足、遭遇警方刑讯逼供”为由进行二审上诉。云南省高院以“事情清楚、被告已认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为由,向钱仁风下达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2010年,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柱受钱仁风和家人的委托,向法院代理申请再审。2010年8月,杨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同时还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

    今年5月4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月2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原审上诉人钱仁风及辩护人杨柱、杨名跨到庭参加诉讼。

    云南省高院认为,本案是否系毒鼠强中毒,毒物来源、投毒时间、投毒方式的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与合理解释,原判认定钱仁风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再审宣判钱仁风无罪。 
[ 编辑: 高凉网编辑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