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续写中国经济奇迹 保护版权不只是打官司

是“山体滑坡”还是“责任滑坡”?

    昨日上午11时,深圳恒泰裕园区发生山体滑坡事故。截至昨晚10时,共有59人失联。经初步核查,此次灾害共造成33栋建筑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损坏。国土资源部官微通报称,初步查明深圳光明新区垮塌体为人工堆土,原有山体没有滑动。人工堆土垮塌的地点属于淤泥渣土受纳场,主要堆放渣土和建筑垃圾,由于堆积量大、堆积坡度过陡,导致失稳垮塌,造成多栋楼房倒塌。(12月21日《新京报》)

    在大自然面前,人的确相当渺小。尤其是面对各类突发天灾,想要完全地防患于未然,更超乎人类能力的。现实中,因为地质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导致人员伤亡,其实并不少见,假如确属大自然发威,很多时候确实难以预判、防不胜防。

    乍一看来,既然深圳滑坡事故被命名为“山体滑坡”,给公众的第一印象似乎这是一场自然灾害。然而,所谓的“山体滑坡”,真实的情形却是“原有山体并未滑动”,“滑坡”的其实是人工堆土的淤泥渣土受纳场,而发生滑坡的直接原因是“堆积量过大,堆积坡度过陡”,这恐怕是幼儿园孩子也很少犯的低级错误。

    某种程度上,深圳滑坡事故根本是“人祸滑坡”,将之称为“山体滑坡”,实在是对大自然的冤枉和栽赃。那么,何以堆放渣土和建筑垃圾的受纳场,竟然能引发自然灾害级别的超级事故,并导致重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究竟是怎样的“人祸”,居然来得比“天灾”更凶猛,恐怕更亟待追问。

    不可否认,偌大的城市,渣土和建筑垃圾,当然不能没有一个堆放受纳的场所,先汇聚再处理也的确是行业惯例。不过,即便是小孩子玩堆沙游戏,也知道要讲究方法,否则的话,堆得过高过于随意,很容易垮塌并功亏一篑。那么,建筑垃圾与淤泥渣土堆放,究竟该堆在哪儿,又该如何堆,当然应该遵循必要的规则和章法,而不能随心所欲。

    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堆积量大,堆积坡度过陡,导致失稳垮塌”,不仅是低级错误,更暴露出建筑垃圾堆积的无序随意乃至管理规范的缺位。现实中,一边是为了减少降低建筑垃圾的处理成本,缺乏对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理的责任与意识,随意抛弃堆砌,往往成为惯常做法,另一边则是,建筑垃圾受纳场所缺乏必要的管理与制度约束,找个地方随意堆,基本是当下建筑垃圾受纳场的尴尬现状。如此背景下,建筑垃圾受纳场,成为悬于公共安全头顶上的一柄 “达摩克里斯之剑”,也就并不意外了。当滑坡现场,两年内堆起20 层楼高的“渣土山”,且违规倾倒十分普遍,“达摩克里斯之剑”其实早已摇摇欲坠。

    此外,建筑垃圾与淤泥渣土的堆放地,首先应当与居住和生产区保持必要的安全隔离距离,以防止意外风险。当建筑垃圾的人工堆土垮塌,竟然造成59人失联,33 栋建筑物被掩埋或损坏。建筑垃圾与淤泥渣土的受纳场的选址,究竟符不符合规定,显然值得追问。而颇为吊诡的是,这样一处险象环生、乱象频发的临时堆积场,还真是合法审批项目,且号称屡屡对违规现象发出警示,然而,悲剧仍然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相比简单的救援与善后,最先进最现代化的都市,何以发生如此低级的悲剧事故,无疑令人唏嘘。与其说这是一次“山体滑坡”,毋宁说是不折不扣的重大“责任滑坡”事故。
[ 编辑: 高凉网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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