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茂名市委第一轮第一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
3月9日上午,十二届茂名市委第一轮第一巡察组在我市检察院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根据茂名市委统一部署,巡察组从2022年3月上旬至2022年6月上旬对我市检察院党组开展为期3个月的巡察监督。
动员会上,茂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南春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李南春指出,巡视巡察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他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深刻领会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茂名、高州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认真完成好巡察工作任务。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剑锋表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把接受巡察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及深刻领会巩固深化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正确理解开展巡察工作的意图和要求;自觉服从、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各项安排,坚持“三个聚焦”,明确“十一项任务”,借势借力破解难题;正确面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知过不讳、真改实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冯荣鑫 陆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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