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转”要求 聚焦中心任务全面履行
——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钟世坚接受南粤清风网采访,详细介绍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内设机构新一轮改革.
编者按:去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先后进行了三轮内设机构调整改革,而且一次比一次力度大,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为什么如此大手笔动作频频?改革的具体思路、做法和成效如何?这些改革与正在深入推进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有着怎样的内在必然联系?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走访了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钟世坚,请他为我们解开心中的疑问。一、为什么要再次推进新一轮内设机构调整?
问:钟书记,你好!最近,我们注意到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公布了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调整方案。我们还清楚地记得大约两个月前,钟书记做客我们网站,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做了介绍,为什么时隔不久,又再次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
钟: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对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关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事实上,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机构改革也是同样的道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的内设机构改革已经进行了三次。所有这些改革调整,围绕的都是一个目标,就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的有关决策部署,切实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全面履行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新一轮的内设机构调整,是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三转”的要求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整合资源、内部挖潜、聚集主业的重大举措。
二、省纪委新一轮内设机构调整有哪些新变化?
问:这次省纪委新一轮内设机构作了哪些进一步的改革调整?能否请钟书记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钟:好的。这次改革调整变化还是比较大的,可以概括为“撤销三个,新设三个,重组两个”。具体来说,撤销了三个内设机构,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预防腐败室,其中预防腐败室合并到新成立的宣传部。新设立了三个内设机构,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其中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在原来干部监督室的基础上升格而来。重组了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加挂省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牌子)。
调整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设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预防腐败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17个职能厅部室和机关党委。
三、省纪委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有什么主要特点?
问:看来虽然时隔不久,但这次机构调整的力度很大。那么,这次改革又有哪些特点呢?
钟:这次机构改革,主要有4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内部优化调整,不增编制。这次机构调整延续前两轮改革的基本思路,不是靠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来强化监督,而是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配置,充分发挥现有的编制效能,达到强化监督目的。调整后,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都没有增加。
第二个特点是转变职能,更加聚集主业。经过整合,省纪委的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6个增加到8个,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主业的部门达12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0%,一线人员占总编制的近70%,充分体现了工作力量配备向主业倾斜。此外,我们还成立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指挥协调中心,统筹我省反腐败力量,指挥协调、督促指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水平,切实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通过这些改革调整,把职能更加聚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主业上来。
第三个特点是厘清工作职责,减少职能交叉。这次改革,进一步明晰了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减少了职能交叉,转变了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了监督的力度。例如调整后的党风政风监督室不再直接查办党风政风有关案件,只负责工作综合协调,查办有关案件按辖区管理原则,由各纪检监察室归口负责。又如组织部和宣传部,原来也存在职能错位和职能交叉的问题,这次调整后,由原来的宣传教育室负责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组织部负责。
第四个特点是完善内部监督,要求更加严格。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面临的诱惑和考验也越来越复杂严峻,我们必须切实管好带好建好这支队伍,让党和人民群众放心满意。这次我们把原来的干部监督室升格并更名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由纪委书记直管,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监督室的地位,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约束,形成有专门人员、专门机构、专项机制制度的内部监督闭合系统。同时,我们还筹备成立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探索引入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等社会力量,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外部监督。
四、新组建的省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问:听了您的介绍,我感觉到这次不单是机械的内设机构的调整,更重要的是注重职能的转变,刚才已经介绍了纪检监察室职能的转变,能不能再向我们介绍一下新组建的组织部和宣传部呢?
钟:好的。机构是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职能是设立机构的依据,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一体。这次我们在原来干部室基础上组建了组织部,在原来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了宣传部。组建这两个部门,不是简单地改名称、换牌子,而是工作职能优化和内容拓展所需。
组织部的职能主要包括:负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地级以上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承办地级以上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协助做好省直单位和中央驻粤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相比于干部室,组织部的管理权限扩大了,管理人数多了,职能也更全面了。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根据这一精神,以后各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由省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进行提名和考察,这是组织部职能的重要扩展。
宣传部的职责主要包括: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及成效经验;承担省纪委监察厅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负责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此外,宣传部还加挂预防腐败室牌子,承担原来预防腐败室的大部分职能。把预防腐败室合并到宣传部,可以更好地统筹协调预防工作,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引入社会力量,构建“大预防”体系。
五、关于转变工作方式省纪委有什么安排和考虑?
问:工作职能调整之后,是不是也会带来工作方式的转变呢?
钟:是的,职能转变必然带动方式转变。我们通过改革调整,进一步明晰了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减少了职能交叉,转变了工作方式,增强了监督力度,也有利于落实监督责任。例如,各纪检监察室要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不仅要办案,还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和地区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纪律、作风和责任制落实的情况。改变了过去纪检监察室只管办案一条线的监督方式,通过与综合业务部门的条块结合、集中用力,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同时,也明确了责任,以后这些联系单位或地方出现问题,比如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或者问题反复出现得不到解决,不仅要追究所在地方或部门党委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联系的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责任。
六、关于推动“三转”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是什么?
问:在这两次内设机构调整的访谈中,您多次提到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省纪委下一步在继续深化“三转”方面有哪些打算?
钟:好的。“三转”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的新路径,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步。我们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调整是落实“三转”的重要举措。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虽然只是刚刚起步,但也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改变了过去工作泛化,战线拉的过长,任务越来越散的状况,克服了工作中存在的执纪监督主业不突出、责任不清、职能错位等问题,加强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了履职能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一是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继续推进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工作,明确不再保留或参与的要坚决退出。二是继续推动内设机构的调整,把我们的主要力量配备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今年我们将集中精力抓好省纪委本身的机构调整,明年再推进到地市纪检监察机关,后年推进到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当然,市、县的情况不同于省,如何转,需要我们将中央精神更加紧密地结合实际来加以研究,务实地推进。三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今年深化改革的任务很重,年初,省委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6个专项小组。其中,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下面设了6个专题组,分别是:干部制度改革专题组、巡视体制改革专题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改革专题组、派驻体制改革专题组、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改革专题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专题组。这些专题组都确定了人员,制定了方案,明确了任务内容、预期成果和进度安排。目前,各专项小组的工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中,有些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安排开展。(粤纪宣)